寧化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謝某輝等三人違反國家森林保護制度,收購、出售、運輸國家重點保護植
物南方紅豆杉,其行為已分別構成非法收購、出售、運輸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。鑒于三個被告人歸案
后,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,清退贓款,且各交納2,000元復綠管護保證金,綜合犯罪情節,三人
可依法適用緩刑。依照《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》規定,判處謝某輝等三人拘役三至四個月,緩刑四至
六個月不等刑期,均并處2,000元罰款,涉案25筒紅豆杉及農用車予以沒收。
野生紅豆杉又稱“植物大熊貓”,非法采伐、毀壞或者非法收購、加工、出售、運輸都是犯罪行為,切
莫以身試法。據寧化法院與檢察院、公安局、林業局等部門聯合出臺的《關于生態修復司法工作機制
的實施意見》,此案涉及非法收購、出售、運輸國家重點保護植物,屬生態修復司法工作機制的案件
范圍。因此案中被告人主動繳納生態修復管護金,故對三人予以酌情從輕處罰。(中國法院網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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