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法采伐紅豆杉雕成工藝品 男子獲刑3年7個月并處罰金
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
2016-6-13 ·
前身為1952年成立的福建省人民法院龍巖分院,1997年因龍巖撤地建市,正式改名為福建省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。全院現有19個內設機構,1個直屬機構;共有干部、職工160余人,其中法官110人。
紅豆杉是國家一級保護珍稀樹種,有植物界“大熊貓”之稱,而用紅豆杉制成的工藝品更是價格不菲。男子雷某為牟利不惜鋌而走險,不僅砍伐紅豆杉,還將其加工制作成茶幾、佛像等,日前,長汀法院一審以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、非法加工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3年3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和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1.5萬元,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7個月并處罰金4.5萬元。
2013年5、6月間,家住長汀縣童坊鎮被告人雷某為加工工藝品與他人攜帶鋤頭、柴刀、單手鋸等工具,到長汀縣童坊鎮一山場,非法采伐紅豆杉樹3株,并將樹兜挖起運回家中存放。經司法鑒定,被采伐的樹種屬國家一級重點保護的南方紅豆杉。2014年3月間,被告人雷某雇請廖某(在逃)等人,在其家中為被告人雷某加工上述非法采伐的3株紅豆杉及樹兜,同年4月2日被森林公安機關查獲,被告人雷某外逃。經司法鑒定,公安機關依法查扣的非法加工的林木樹兜,包含一個未經加工的樹兜、兩個根雕成品茶幾、兩個根雕成品佛像、四個半成品根雕佛像。另有短原木14根、一個原木雕成的成品佛像,均為南方紅豆杉樹種。同年9月,被告人雷某主動投案自首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雷某違反國家規定,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紅豆杉3株,且非法加工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紅豆杉樹兜6個,其行為已構成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、非法加工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。據此,法院依法作出了前述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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